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报送水利部遥感图班问题整改工作进度情况的通知》(峨河长制办发〔2023〕9号)要求,对我公司负责整改的勒乌乡余平村1组通组路海来建宏家往611林场方向的第一座桥和勒乌乡余平村原1组与4组相联接的大桥需进行补办行洪审批手续。我公司拟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行洪论证报告编制单位的中选人。诚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次的比选。
一、项目名称
1.勒乌乡余平村1组通组路海来建宏家往611林场方向的第一座桥
2.勒乌乡余平村原1组与4组相联接的大桥
二、项目概况
勒乌乡余平村1组通组路海来建宏家往611林场方向的第一座桥和勒乌乡余平村原1组与4组相联接的大桥属于“4.20”灾后重建项目中川南林业局林区公路恢复重建工程的两个子项工程。川南林业局林区公路恢复重建工程于2014年11月15日开工,于2015年12月1日竣工验收。
勒乌乡余平村1组通组路海来建宏家往611林场方向的第一座桥在项目施工图中子项名称为K0+945.00小桥,1-16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小桥;勒乌乡余平村原1组与4组相联接的大桥在项目施工图中子项名称K0+103.00大桥、1-40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桥。两桥位于勒乌乡余平村,所属河流为母举河。
三、服务内容
1.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两桥行洪论证报告编制。
2.两桥行洪论证报告应通过专家审查。
3.根据专家审查意见提供两桥行洪论证报告修改咨询服务。
4.两桥行洪论证报告需达到审批标准要求并协助两桥行洪论证报告审批办理。
5.比选申请人自行勘察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取得与准备投标及编制工作有关的必要信息。比选申请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及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的资格要求:水利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必须满足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价方式
1.以两桥行洪论证报告编制、审批后的最终价。
2.比选申请人应结合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等进行报价,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比选申请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
3.报价格式比选申请人自定。
六、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者,请携带下列资料,按规定时间和地址报名,同时获取比选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若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时)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印章);
3.报名时间和地址
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地址:四川省新川南林业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
七、开选时间(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新川南林业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八、申请文件包括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若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时)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比选申请人自定)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1-5条的承诺函(格式比选申请人自定);
4.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书(格式比选申请人自定);
5.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6.比选申请人应将上述比选申请文件装在密封袋内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印章
九、评选办法
1.本次比选申请人符合条件的不足3家时,比选人重新组织比选;
2.比选人将根据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若出现两家报价相同时,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以报价低为中选人。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新川南林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新村路156号
联系人:黎女士 电话:18908133133